1、贯彻国家及省关于计划免疫工作的主针、政策,根据传染病控制规划和免疫策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免疫工作目标规划、策略、措施等。
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安徽省儿童计划免疫管理条例》。
3、制定和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计免工作进行监督、监测、评估、反馈和必要的指导,及时发现基层存在的问题,并协助纠正。
4、争取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对计划免疫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配合教育、宣传等部门开展计划免疫的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
5、制定生物制品及冷链设备订购计划,并负责分配和使用管理。
6、开展计免相应传染病的监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及控制。
7、开展计划免疫实施效果观察和评价,指导基层做好常规免疫接种报告。
8、适时开展人群免疫水平监测,计免针对疾病的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的调查、采样工作。
9、接受辖区内预防接种反应或事故的咨询,进行较大预防接种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组织开展计免工作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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