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监 测 科 职 责
⑴ 负责拟定全市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等相关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
⑵ 指导和组织开展居民合理膳食与营养促进、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宣教、体质、健康状况监测等工作。
⑶ 指导和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与健康的监测、分析报告、公害病的预防与控制。
⑷ 开展职业危害、放射卫生与健康的监测、分析、报告和从业场所的卫生学评价。
⑸ 指导和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学校卫生的监测与卫生学评价。
⑹ 配合卫生监督所进行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毒相关产品的采集与检验工作。
⑺ 指导和参与危害健康污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⑻ 承担改水改厕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⑼ 组织和参与职业病的诊断与管理工作。
⑽ 组织协助劳动和放射场所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参与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
⑾ 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